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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工作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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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 发布时间: 2023-09-27 16:04
  • 来源: 房屋征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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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审核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负责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归集专户储存、划拨和使用监管;

(三)审定市区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成本费用概决算;审核区人民政府征收项目一榜二榜公示公告;

(四)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依程序选定房屋评估机构,并委托选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征收项目房屋进行评估;

(五)协助参与并监督区人民政府房屋调查摸底前期工作。

(六)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征收信息管理平台,共享房屋征收信息;建立评估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信用名录;

(七)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交办项目征收工作任务;对全市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和相关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具体负责跨区重大建设项目及邵阳经开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人事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科、法规科。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13.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59万元,增长35.22%,主要是因为发放21-22年奖金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员经费增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洞口县凤溪村乡村振兴后盾单位帮扶专用资金等公用经费增大以及上年已申报计划应支付未批,结转到本年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4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4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59万元,增长35.22%,主要是因为发放21-22年奖金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员经费增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洞口县凤溪村乡村振兴后盾单位帮扶专用资金等公用经费增大以及上年已申报计划应支付未批,结转到本年支付的相关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59万元,增长35.22%,主要是因为发放21-22年奖金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员经费增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洞口县凤溪村乡村振兴后盾单位帮扶专用资金等公用经费增大以及上年已申报计划应支付未批,结转到本年支付的相关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万元,占8.02 %;卫生健康支出11.79 万元,占5.53 %;城乡社区支出173.43万元,占 81.27%;住房保障支出11.06万元,占5.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XXXX(款)XXXX(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没有安排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XXXX(款)XXXX(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没有安排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76万元,支出决算为 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XXXX%,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核定的缴费基数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12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67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调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XXXX%。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58.3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XXXX%,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长)0.0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XXXX%,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的8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经费只减不増,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5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主要是本年没有因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主要是车辆保养维修支出、燃油支出、车辆保险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18.13 万元,增长188.53%。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洞口县凤溪村乡村振兴后盾单位帮扶专用资金等机关运行经费增大以及上年已申报计划应支付未批,结转到本年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0万元,用于召开各类办公会议和征收项目会议,人数115人,内容为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公司选定公证抽签及二榜审核等;开支培训费0.88万元,用于开展党建,普法培训,人数39人,内容为党员教育活动,全体工作人员普法教育书籍等;本年度未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市房屋征收管理监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已开工项目进度放缓,新开工项目数量减少。

1、今年新增房屋征收项目2个(北塔区C-12地块和三里桥道路改造工程),共42户,面积9472平方米。

2、今年正在实施的项目10个(六岭棚改、水利局棚改、中驰棚改、青云街棚改等),共1497户,面积14.95万平方米。已完成签约1006户,面积10.12万平方米。

加强平安建设工作,化解防范房屋征收矛盾风险

对标对表《工作指引》中我办承担的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重点围绕化解防范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中的“房屋土地征收”工作的矛盾、创建工作硬性指标、打造特色工作,完善体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形成实效。

成立了市征收办“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专班,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的成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制定出台了《市征收办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突发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行动方案》等文件。

部署开展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全面开展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形成安全专项整治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通过摸底排查出安全隐患共3类9处,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制,及时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妥善协调、处置信访遗留积案,化解防范房屋征收矛盾风险。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50多人次,协调处置东风商业大厦房屋拆迁上访户曾国强、杨光斗遗留问题,完成省巡视组交办的关于曾新林信访问题的调查情况汇报。在二十大召开期间,安排班子成员24小时信访接访值班,确保征收领域稳定平安的大好局面。

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中心工作

以党建工作为引领,转观念、强能力、提效率、转作风,不断在管理上求创新、在服务上寻突破,靠党建强队伍、靠党建提效能、靠党建促发展,在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征收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成立了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征收工作中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即每个征收项目确定一名联系人和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指导,在各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过程中,严格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并根据征收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和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进行细致、科学地分工,及时调度解决征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征收工作在依法、严谨的环境中高效运行。

按照“三区政府为主、部门参与、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细化目标、落实责任。以项目为单位确定项目联系人,由项目联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统筹调度、协调各相关部门,确保征收任务如期完成。   

加强宣传,以情促征,依法征收。

《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确定了我办为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同时明确了征收办行政职能职责及征收工作机制,为顺利推进征收项目奠定了基础。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征拆户了解征收政策、理解征收政策、支持征收行为。一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入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深入被征收人家中进行宣传,解释相关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取得被征收人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以情动迁、依法征收”。在征收过程中征收工作人员主动为困难群众联系搬迁公司,让被征收户无后顾之忧。三是针对建档贫困户、残疾人家庭等弱势群体,经相关部门公示后给予每户一定的困难补助,让依法的征收变成有情的安置,用真诚的关怀拉近距离,以周到的服务赢得信任。四是通过征收信息系统平台、电台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将征收政策置于阳光之下。

严守程序,政策公开,补偿到位。

严格把关房屋征收程序。一是由区征收办受理各项目申请并立卷呈批,发布启动公告。二是由市征收办统一对各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国土等审批手续进行备案核查。在实施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把政策关,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阳光操作,坚持按法定要求向群众公布所有征收信息,确保群众利益,提高征收政策普及率,真正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多措并举,稳妥推进。我办针对征收辖区的实际情况提前调研,提前谋划,制定好征收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征收办相关人员,扎扎实实地干好、抓好每一项既定目标和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市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未达到年初设定的指标值,原因是①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进度整体放缓。② 司法诉讼程序耗时过长,也影响征收工作整体推进。根据现行征收条例和行政诉讼条例相关规定,政府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有三个月行政复议及六个月诉讼期限。诉讼程序经一审、二审后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跨度一般在一年半以上,严重影响征收项目的整体推进。

项目经费支出未到位,原因是因财政资金问题,单位申报的支出计划未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1.2022年度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3.市房屋征收办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市房屋征收办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