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政办发〔2021〕16号
SYCR-2021-01007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邵阳市直部门授权部分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9〕6号),邵阳市直相关部门于2019年4月24日起授予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统一行使的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共16项行政权力两年试行期已满。因湖南南山国家公园尚未正式挂牌,根据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为维护南山国家公园生态安全,确保过渡期间工作顺利开展,不出现管理缺位,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邵阳市直部门授权部分的通知》规定的16项市级行政权力授权期限延长至湖南南山国家公园正式挂牌之日止,最长不得超过5年。
附件: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试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