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政办函[2021] 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邵阳市保留的关于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39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相关事项调整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并继续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附件:《邵阳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