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适老化和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市政府 > 政府公报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10:32 信息来源: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打印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邵阳市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邵市政发〔2020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部、省属驻邵各单位:

《邵阳市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邵阳市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邵阳市大祥、双清、北塔区及邵阳经开区建成区范围内。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市城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前端设施设备投放全覆盖,分类指导全覆盖。

2021年,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55%以上;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

2022年,建成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处理设施。

2025年,邵阳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各县(市)应参照市本级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坚持市级统筹,各区人民政府和邵阳经开区管委会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负责督促实施所辖行政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确定市直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党政机关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程分类,源头减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源头至末端一致的全过程分类运行系统,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加强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管理,促进源头减量。鼓励居民分类规范投放,减少塑料袋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建立“软引导”和“硬约束”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人口规模、垃圾成份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科学制定实施计划,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垃圾分类。

四、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要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等机构的食堂设立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楼栋内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居民小区楼栋内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院落内实行四分法,根据垃圾的数量设立桶位。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主要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

五、工作举措

(一)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1.促进源头减量。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2.规范分类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物业小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和引导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

3.加强分类收集。各区要新建或改造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并明确分类收集主体,实行分类收集。新改扩建的住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新区域开发,应当按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集方式。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优化可回收物的收集体系,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餐饮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农贸市场的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利用项目,逐步实现农贸市场果蔬垃圾处置不出场。

4.配套分类运输。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满足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除外)、其他垃圾分类运输的要求。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准入管理,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等高效的垃圾分类运输系统。餐厨垃圾应统一运输处理,严禁偷排偷运。餐厨垃圾以外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现行环卫模式由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运输。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定期收运。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加强管理与执法检查,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坚决杜绝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垃圾运输。

5.完善分类处理。有害垃圾处理:由三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委托有资质企业收运至衡阳危废处理中心处置。可回收物处理:由各区负责定时定点收运处置,也可以通过服务外包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统一收运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由运营单位统一收运处置或就地就近处置。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设施处置压力。其他垃圾处置:新邵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前按现行环卫体系处理,建成投运后,北塔区直接运送至新邵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其他各区环卫部门将垃圾运送至市垃圾转运站进行压缩后,集中运送至新邵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6.相对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处置各类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和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园林绿化垃圾实施集中分类处理,统一由市园林部门按照定点处置的原则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7.加强项目建设。一是前端分类投放与收集,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投放垃圾分类回收房、回收箱,投入适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二是加快中端运输环节的基础设施改造与新建。完成垃圾转运站的分类改造或新建任务。三是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工作目标的要求,按时完成市餐厨资源化利用项目、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新邵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全市尽快建成1个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三区和邵阳经开区尽快各建成一个容量在500万方以上的建筑垃圾消纳场。

(二)加强示范引领与宣传教育

1.强化示范带动。2020年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同时指导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示范社区、示范街道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2.广泛宣传发动。市级统筹实施全市性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在邵阳日报、邵阳晚报、邵阳新闻网等媒体上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栏,实时报道工作动态,普及有关知识;在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车站广场、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探索“互联网+垃圾分类”和各种现场宣传活动形式,激发群众参与的热情,创造浓厚的氛围。各区分区域、分层级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3.深入引导参与。三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和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培训。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开展青年志愿活动,深入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活动。切实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各类群团组织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入栋入户宣传、桶边引导等活动,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发动更多人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三)鼓励探索创新体制机制

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十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商务部门、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参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基层党建+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建立奖补奖励机制

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探索建立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因地制宜建立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正确分类投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居民小区社区、街道(镇)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协调机制,负责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行业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三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职责分工见附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管执法局。各市直单位和各区、各街道、各社区应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成立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办公室,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统筹安排、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在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和渣土管理科加挂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办公室的牌子,安排解决6个事业编制。三区及邵阳经开区要成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二)加强法规政策支撑。发挥立法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和立法等工作。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息系统。

(三)落实资金保障。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足额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经费、奖补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经费和考核奖励经费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和减量奖励政策,垃圾处理由市、区财政“共担”,实行市级奖补、区级兜底、社会资本参与的经费保障政策,激发各区源头减量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由市绩效办牵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市文明办、市国卫办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评价内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公共机构的节能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区要在11月12日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各单位要定期整理汇总、分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382491883@qq.com,联系电话:0739-5360060)报送工作情况。

附件: 1.相关用语含义

2.生活垃圾单独分类投放转运处置要求

3.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分工(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1

相关用语含义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2.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

3.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5.家庭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

6.餐厨垃圾。是指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7.其他厨余垃圾。主要指农贸市场垃圾,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8.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9.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10.园林绿化垃圾。是指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树木枝于、落叶、草屑等有机垃圾。


附件2

生活垃圾单独分类投放转运处置要求

一、餐厨垃圾

(一)主要品种。包括: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二)投放暂存。餐厨垃圾需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种类、数量、去向等。

(三)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应釆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二、建筑垃圾

(一)主要品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二)投放暂存。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所有建筑垃圾,除建设项目就地利用、减量外,都必须非选择性的集中收集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居民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分类打包堆放

(三)收运处置。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将建筑垃圾交由经核准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使用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业密闭环保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三、园林绿化垃圾

(一)主要品种。包括:城市绿化养护和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等绿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枝叶、树木等。

(二)投放暂存。养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树木、枝叶等园林绿化垃圾单独分类和存放。

(三)收运处置。园林绿化垃圾采用就地处置,或通过车辆收运、采取适度集中的方式处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四、农贸市场垃圾

(一)主要品种。包括: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二)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并逐步提高分类准确率,避免混入其他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做到日产日清

(三)收运处置。可采用就地处置方式,或使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处置设施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厨余垃圾协同收运处置。

五、大件垃圾

(一)主要品种。大件垃圾是指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家用电器和家具等。

(二)投放暂存。具备空间条件的居住区、单位应当设置大件垃圾分类堆放场所。大件垃圾产生者应将大件垃圾投放至指定的分类堆放场所,或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回收经营者或者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单位上门回收,也可自行送至有关部门设立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

(三)收运处置。大件垃圾分类堆放场所贮存量达到一定规模后,可预约收集、运输作业单位提供收运服务,运至拆解处理场所进行拆分,促进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鼓励建设相应的回收利用基地。


附件3

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分工(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部门/单位

工作职责

1

三区人民政府和邵阳经开区管委会

负责组织领导和督促实施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具体负责:1.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2.负责制订本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负责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4.负责择优选取具备资质的专业化公司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5.负责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水果蔬菜、园林绿化垃圾等有机易腐垃圾、五化工程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负责设立大件垃圾收集点

2

市城管执法局

1.负责牵头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负责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3.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负责统筹全市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负责完成餐厨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配合开展装修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负责牵头指导、督促、统筹做好全市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配套建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5.配合财政部门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和减量奖励政策

3

市委宣传部

1.负责协调、指导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引导;2.负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开展市民文明行为素质提升行动,鼓励市民对车窗抛物、乱丢垃圾、门前三包和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曝光;3.指导相关单位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倡导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4.制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工作场所文明行为促进机制,提升公民垃圾分类文明素养

4

市委编办

1.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调研;2.负责按程序提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审核意见;3.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5

市直机关工委

负责牵头开展基层党建+垃圾分类工作

6

市发改委

1.负责牵头对接国家、省级层面有关垃圾分类引导政策;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市场化运行模式探索;3.负责牵头完成新邵焚烧发电项目,配合落实有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立项工作;4.负责协助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法规;5.负责牵头促进源头减量工作。

7

市绩效办

将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对市直单位相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

8

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牵头组织并督促检查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0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学科教学,编写校本教材,普及学生垃圾分类知识,培养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1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重要依据;2.负责督促各建筑工地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 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工作

12

市公安局

1.负责支持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车辆通行手续;2.负责及时提供区政府人口数据;3.依法对破坏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13

市民政局

负责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4

市财政局

1.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保障;2.负责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和减量奖励政策

1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负责全市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规划指导;2.负责对商业开发项目及居民楼盘有关垃圾收集等设施的配套规划建设按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审核把关;3.负责协同落实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16

农业农村局

1.负责牵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2.负责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实现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对接

17

市商务局

1.在市属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中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2.负责在市属管理的农贸市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水果蔬菜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积极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18

市卫健委

1.负责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制定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医院创建

19

市交通运输

1.负责牵头落实归口管理的车站、广场、公交车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20

市生态环境局

1.负责监督指导具备资质的企业对有害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2.负责牵头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及再生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1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1.负责指导、督促全市星级酒店逐步取消一次性生活用品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负责指导、督促全市等级景区利用自身的宣传媒介、场所对市民、游客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3.负责指导、督促全市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对游客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4.负责指导、督促体育场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2

市司法局

负责协调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

23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指导、督促经营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4

市供销社

1.负责完善城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合理布局,促进可回收垃圾的收集利用;2.负责废弃纺织品的回收利用。

25

团市委

负责宣传发动青年志愿者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6

市妇联

负责宣传发动妇女界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739-5367220

邮箱:sysdzb@shaoyang.gov.cn

版权所有:邵阳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 2011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06007413号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01
主办单位:邵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