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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邵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6:16 信息来源: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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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背景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2016年10月市政府印发《邵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中出现了一些与实际情况不适应的问题。一是,该《规定》明确市场主体登记时应提交对住所(经营场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提交产权证明有困难的由居(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免费出具使用证明。但是,民政部等六部委于2020年4月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不再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二是,该《规定》对住宅、车库、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登记为经营性用房作了限制或者禁止性规定。然而,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利用住宅、车库、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因难以按照《规定》提供相关场所使用证明,导致难以办理营业执照。鉴于此,社会普遍认为“场所证明难”成为市场准入过程中制约大众投资创业的重要因素,建议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为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市场准入堵点痛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局起草了《邵阳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修订草案)》。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

三、修订内容

修订稿共二十条,重点增加规定申请人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可以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也可以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申请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告知承诺事项以及不实承诺的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后,可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为有效防范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修订稿作了一系列配套规定。一是第四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是第五条规定:市场主体在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序良俗,不得从事危及国家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必须对承诺事项负责,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七条第款规定:申请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第七条第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的市场主体登记进行统一标识,在住所(经营场所)后加注“承诺申报”字样。六是第九条规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建筑安全、安全生产以及国家安全等要求,申请人不得以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建筑、经鉴定为危房的建筑、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禁止的建筑、列入《邵阳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告知承诺制禁设清单》的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场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七是第十条规定:允许住宅、车库等非经营性用房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第十条规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不得作为确认房产权属、认定房屋使用属性或者增加征收补偿的依据,不得作为抗辩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九是第十条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须报经审批的有关要求,在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办事窗口公示。十是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具备特定条件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管执法、消防救援、公安等部门依法管理;涉及许可审批事项的,由负责许可审批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十一是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行政机关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将非法建筑、危险建筑等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登记。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后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有关部门应将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市场主体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当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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