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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审计局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2021-02-05 08:35 信息来源:邵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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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邵阳市审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般性支出预算表

十一、新增资产申报表

十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1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职责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规定,邵阳市审计局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市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区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市辖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4.市属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5.市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的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环保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八)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由市人民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班子成员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业务培训,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审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外资与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农业农村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审计执行科、法规审理科、计划统计科、重大项目审计科、政策跟踪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基本建设投资审计中心、邵阳市内部审计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市审计局部门算包括局机关本级算,所属二级机构邵阳市内部审计事务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所有收支均包含在局机关本级。根据市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邵阳市基建投资审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单独编报。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8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5.79万元(经费拨款1585.7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28.84万元,减少16.32%,原因是:2021年罚没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本部门支出预算168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59.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5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8.84万元,减少16.32%,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59.2万元,占86.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0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74.2万元,4.4%;住房保障支出70.59万元,占4.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25.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66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审计外勤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审计项目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经费26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科室根据年初计划安排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的费用。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整体搬迁工程未付资金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85.90万元年预算减少7.31万元下降3.78%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机关运行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一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11.40万元。2021“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0.5万元,主要是邵阳市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7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420人,内容为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省厅付邵调研会、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等相关工作会议;培训费预算12万元,拟开展14次培训,人数233人,内容为南京审计大学计算机中级培训、送教上门业务培训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培训等相关业务工作培训;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2021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8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79万元,项目支出6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06001)邵阳市审计局本级



第三部分、2021年度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审计外勤项目经费

              2、市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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