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2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邵阳市政发[20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办决定对我市范围内评估机构进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执业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9日
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备案申请表(式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备案合同(复印件)
4、工作人员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
5、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登记表
6、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注册证(复印件)
三、备案程序:
1、房地产评估机构提交备案资料;
2、市征收办审核评估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确认合格的予以备案,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四、有关要求;
1、过期不报送备案资料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视为放弃备案;
2、备案资料一律以A4纸装订成册,填写内容字迹工整规范。
五、办理地点:市征收办业务科
联系电话:0739-5363844
联系人:何滔 杨真刚
附:1、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申请表
2、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房地产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3、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登记表
4、2021年度工作总结
邵阳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