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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溪江 受理部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信时间: 2017-10-8
来信主题: 二孩生育
来信内容: 本人头婚没有生小孩,再婚生了一个了还想要生一个,我老婆也是二婚,她头婚生了两个小孩但都是判给男方。我本人爷爷开始是三兄弟到我是男丁独苗!我要二胎需要什么手续,合法吗?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理时间: 2017-10-1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版)〉规定,《条例(2016版)》第十四条第一款所称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是指生育两个子女(不含收养子女或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婚姻存续期间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的子女数合并计算)是夫妻的基本权利,由其自主安排生育。卫生计生部门、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不得设置障碍。相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夫妻享受规定的产假、护理假等,为其生育两个子女提供便利条件。夫妻,是指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并办理了结婚登记。

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是指生育两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须符合《条例(2016版)》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过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取得生育证后,方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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