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魂 | 受理部门: | 市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7-8-28 | |||||||
来信主题: | 村民私自霸占违法修建硬化人行道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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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洞口县 | 处理时间: | 2017-09-04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网友魂: 您好! 我局于8月29日接到市长信箱转来您的信访件,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现场察看、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文昌街道高渡一组所修道路为通组道路,在雪峰路修建前村组道为南北向,从北往南顺坡而下,雪峰路修建后,占用了一段路面成了雪峰路的路面和人行道且雪峰路低于组道约3米,原有组道无法直接与雪峰路连接,只能沿雪峰路人行道转弯顺坡而下,组道改道后转弯段位于村民肖洗生家路前,但基本属于雪峰路人行道范围内,因村民阻止、该组道转弯段靠近雪峰路处约十几米长一直没有硬化,组道里边的几户村民多次上访街道、县政府、雪峰路建设指挥部,要求硬化该段道路,今年以来在指挥部已撤销的情况下,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我局会同文昌街道多次上门做工作,并给肖洗生做出了适当补偿,满足了其提出的几个要求,签订了修路协议,8月24日正式进行了路面硬化,在硬化过程中,肖洗生与后面村民就组道与雪峰路连接处出口宽度意见不一,发生争执,我局下属的市政公司施工队伍及文昌街道在反复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硬化了约3米多宽,勉强保证了道路通行,8月 28日,接口处后面的村民自发对出口连接处我局未硬化的约3米宽路面进行了硬化,我局认为硬化后路面更宽、车辆出入更为安全,而且出口处道路与人行道基本上高度是一致的,行人行走安全是相同的,不存在增加安全隐患问题。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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