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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心城 受理部门: 市长信箱 来信时间: 2017-8-24
来信主题: 故意刁难新生儿上户口事宜
来信内容: 您好!我有看到你们网站有发布户籍管理办法,上面很清楚的写明需要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本人于2016年11月在东莞办理一孩登记证明(等同于湖南所谓的准生证),于同年12月在东莞生育第一胎双胞胎女儿。2017年8月22日由代理人携带本人及丈夫结婚证,身份证,双方户口薄,两位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以及东莞市计生办盖章出具的《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去办理新生儿入户,结果以手续不齐全,无准生证为由,拒不办理! 请问:本人哪里手续不齐?广东省一孩登记证明就等同于准生证!手续不齐,我怎么会有出生证明,我怎么可能会报销社保,怎么可能会领取生育津贴!医院,社保局等都违规操作了?!只有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竹市镇派出所按章办事了?! 在家的老父亲打听到,花2000~5000元走后门可以搞定此事!请问,湖南老家有这么黑!? 盼复!十分感谢!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洞口县 处理时间: 2017-09-04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ID号“心城”的网友:

首先感谢你的来信,现就你的投诉件做出简要答复:

2017822日,你的委托人携带有关证件到竹篙塘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落户事宜,该所户籍窗口办事人员告知委托人先要到村委会登记好,即可到派出所办理所有手续(新生儿入户以及迁入、分立户口理应到村委会登记),可事后再没看到你的委托人到派出所来办理相关手续。

事后,你父亲听到花钱走后门可以搞定此事,纯属子虚乌有的造谣,我局户籍窗口一直都是依法依规办事。郑重提示:千万别让“道听途说”成为你诉求的动机,让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败坏公安机关的声誉,希望你理解支持。

最后,请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竹篙塘派出所,该所一定依法、依规,热情为你服务,办理好相关手续。谢谢!

   

洞口县公安局

201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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