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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蓝图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7-8-16
来信主题: 外省医保转入邵阳(邵阳本地户口在佛山缴纳社保)
来信内容:

市政府领导

   本人是汽车制造厂下岗职工,属于进入女40岁,协保范围内,因生活所迫,在广东省佛山市九江镇工作,社保及医保都在这边购买,有6年多,至今年10月时,可以办退休的时间,在佛山这边已申请社保及医保转出,邵阳市社保也有寄有关资料至这边的行政中心,但佛山这边有跟我说医保没有收到有关的资料,家里人有打电话询咨邵阳当时的有关部门,说是不接受异地医保转入,哪我在外地这几年的医保都需补交款,这对于我们是否有点不公平,已是过去的时间,要补交,而在这边是有购买了的医保,佛山这边愿意转出,但邵阳不接受,为什么,我不是重复在交医保吗,这对于有稳定收入的人来说,不是很大的问题,但对于我们这样打工性质的,收入又不高的群体来说,无疑是有经济压力的,希政府部门考虑我们的情况,是否有解决的办法,谢 谢。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7-08-1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你好!关于你反应的医保转入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市政办2013年1号文件规定,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法定程序办理退休手续后,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方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2003年1月1日以前连续工龄或参加工作年限可以算视同缴费年限。

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原所在企业改制时,你已经进入协保范围,按政策规定,企业已经一次性给你缴清了后续基本医疗费用,本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费用,你只要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直接到我处办理在职转退休医保手续并按时缴纳每年大病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省外转入我市的医保缴费年限只能算视同缴费年限。

 

邵阳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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