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和语言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8-15 | |||||||
来信主题: | 关于广东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请问农民工在广东打工单位交了养老保险,现在辞职没交了可以把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邵阳吗?如能转,是在广东办理还是邵阳办理,需要什么手续,转回来后没有工作可以暂时不交吗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8-1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和语言: 你好,你的信访问题已收到。现就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湘人社发【2014】30号文规定,在广东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先转入户口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时先由本人到广东参保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由本人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户口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相关转移手续。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2017年8月16日 |
|||||||||||
来信人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