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关山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7-11 | |||||||
来信主题: | 关于落实国务院休假规定的情况 | |||||||||||
来信内容: | 只是反应一下情况,我不是当事人。 我是从一个邵阳市国家电网的朋友那了解到的。 个人休假是权力而不是福利,每个职工有权力行使这项权力。 部分企事业单位,至少邵阳国家电网是这样的,年轻的职工有时候连五天基本的年假都休不了,外地的,比如天津,东北的一些职工休不了探亲假,偶尔休了,也会扣发年终奖金(按照规定是带薪休假)。还有一些休假的,如休产假的,随意召回休假人员回来工作。实在休不了假的,也没有经济补偿。 国务院的要求是严格落实这些政策落地,福利待遇落实到末端,我想这些单位是存在不作为的情况。一年12个月365天,个人休假都保障不了,抽不出人手来,也是不可能的。 军队都出台了,单位休假完成率低于百分之九十五的单位的书记要在上级党委做检查,并在单位全体人员大会上就未完成情况做出说明,给个交代。 国务院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应该是一致的,希望地方政府对于这些身边的福利待遇的落实,不正之风的纠治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7-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来我局投诉。(投诉咨询电话:5321737)
邵阳市劳动监察局 2017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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