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ytz76 | 受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信时间: | 2017-6-7 | |||||||
来信主题: | 请问2017年3月办的个体营业执照什么时候年报。 | |||||||||||
来信内容: | 请问2017年3月办的个体营业执照什么时候年报。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理时间: | 2017-06-0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9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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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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