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浩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5-19 | ||||||||||
来信主题: | 失地农民保险 | ||||||||||||||
来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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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5-22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市区2015年底达到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其养老保险补贴已经全面发放。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市财政已陆续将市本级承担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6.22亿元核拨至三区人民政府,已缴集体补助的村(社区),养老保险补贴已全面发放到位。市政府明确规定,区人民政府负责被征地村(社区)集体补助的收缴,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仍收缴不到位的,由区财政先行垫付,不能影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补贴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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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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