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十五年找青天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5-3 | |||||||
来信主题: | 求助社会的两封公开信《沉冤十五年找青天》 | |||||||||||
来信内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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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5-0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马顺发同志: 你反映诉求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核实了你的相关情况,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均对你的诉求进行了答复。2016年1月10日,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政策作出了《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马顺发同志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绥人社信复[2016]20号)。因不服处理意见,你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查申请,2016年4月19日,我局依据政策作出了《关于马顺发同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书》(邵人社信复查字[2016]09号)。你对我局作出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再次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复核申请,2016年8月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了《信访事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告知书》(湘人社信核告字[2016]25号)。 你的信访事项已按程序答复到位,在此不再另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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