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最美的遇见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3-7 | |||||||
来信主题: | 企业承诺给员工签合同购买保险出耳反耳,并拖欠工资不发。 |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16年12月初应聘天娇伟业汽车维修服务站前台工作,当时应聘我人是陶总(17708430355)和李总(15173944832),先是介绍了工作时间(早上8.30-下午18.00),月休假2天,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购买五险一金,最后才谈到月薪1800元。由于本人身体欠佳直至2017年1月7日才正试上班。上班后公司对签订合同之事只字不提,工资拖欠二个月至今分文未发。3月3日问李总,五险一金什么时候帮我购买?他声称并无此事。并说全厂员工都没买怎么可能帮我一个人买?我当时都懵了,口口声声签合同,买五险一金(并且作重讲了几次)当时给人的感觉就像大企业一样正规。听了他这一席话,我做下去还有意义吗?这么低的工资还不购买养老保险,当时考虑到能买保险,工资低一点就算了。随即我写了份辞职书递交给他。当天还把班上完打完卡才出厂的。后来,才从同事那里听到,这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帮员工买保险,并扣压员工工资己是家常便饭,公安局己多条备案。并且得知,劳动局局长在此修车签单为其撑伞,为其袒护。即使上告,他也毫无畏惧,毫发无损!上告他的人己不计其数一,以上所说属实。望请公正严明的大领导严查!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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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3-0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拖欠工资: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规则》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我局已告知投诉人应该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向双清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咨询电话:5379596)。
养老保险:根据《关于确定市本级社会保险行政执法职权职责分工的通知》(邵人社发[2015]2号)第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处理与本经办机构相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和个人投诉用人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案件”。 经查天娇伟业汽车维修服务站在双清区养老保险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于天娇伟业汽车维修服务站2017年1月至今未给职工胡惠平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按属地管辖原则请该职工提供劳动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到双清区养老保险站进行投诉。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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