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cara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2-9 | |||||||
来信主题: | 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保险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6年出过一项政策,一次性缴纳87350元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去年因为家里那不出那么多钱,故没有交,以后若想交,应该如何办理?若办理了,补贴政策、一次性缴纳金额、退休年龄、退休享受的待遇还会一样吗? 望回复。
此致 敬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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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02-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为使我市市区2008年9月至2015年底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能更好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局道信局长、玉娥副局长亲自带队到省厅协调,为保障对象参加职保争取到了三项政策支持:一是农村户口的保障对象不需办理农转非即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2016年前的保障对象统一按照2015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加职保;三是因全省补缴补建业务系统已经关闭,省社保局同意在2016年9月底前的每个休息日为我市开放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端口,被征地农民在端口开放时可按规定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信件上提到的一次性缴纳87350元)。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错过享受以上三项优惠政策的机会,现在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能按现行政策,即以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逐年参保缴费,符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享受职工养老金。保障对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还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管是选择参加职保还是城乡居保,政府给予保障对象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额一致,都是采取先缴后补,先参保缴费,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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