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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阳阳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17-2-9
来信主题: 户籍迁出迁入问题
来信内容:

户籍处工作人员,你好!

      我是邵阳市隆回县岩口镇兴隆村的村民,户口为农业户口。但户口迁出后想再迁回,请问:1:还能迁回为农业户口吗?2:还能享受和之前农业户口一样的农村待遇吗?如耕地,新农合保险等等与同村村民一样的待遇 3:迁出有没有时间,年龄等限制条件,相关的户籍法律法规适用范围?

      烦请帮忙落实回答,热切期盼您的专业回答!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7-02-13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邵阳市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统计为居民户口。

根据现有的政策,一般情况下,从农村迁往城镇后,就不能再迁回农村了。

那些依附在户口上的其他待遇或者福利,都不是公安管辖的范围,公安只负责户口的登记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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