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阳阳 | 受理部门: | 公安局 | 来信时间: | 2017-2-9 | |||||||
来信主题: | 户籍迁出迁入问题 | |||||||||||
来信内容: | 户籍处工作人员,你好! 我是邵阳市隆回县岩口镇兴隆村的村民,户口为农业户口。但户口迁出后想再迁回,请问:1:还能迁回为农业户口吗?2:还能享受和之前农业户口一样的农村待遇吗?如耕地,新农合保险等等与同村村民一样的待遇 3:迁出有没有时间,年龄等限制条件,相关的户籍法律法规适用范围? 烦请帮忙落实回答,热切期盼您的专业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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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公安局 | 处理时间: | 2017-02-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邵阳市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统计为居民户口。 根据现有的政策,一般情况下,从农村迁往城镇后,就不能再迁回农村了。 那些依附在户口上的其他待遇或者福利,都不是公安管辖的范围,公安只负责户口的登记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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