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绥宁黑幕 | 受理部门: | 市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6-12-8 | |||||||
来信主题: | 关于咨询是否可以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的报告 | |||||||||||
来信内容: |
关于咨询是否可以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 待遇的报告
尊敬的上级有关领导: 贺恩清,男,1977年6月生,现任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科员。1999年毕业于湖南省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县人民政府统分至绥宁县造纸厂(干部身份),2009年参加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分配至绥宁县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2011年、2014年年终考核优秀授嘉奖,2015年考核优秀,授三等功,2015年工资级别为23级5档。现就贺恩清是否可以享受《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5〕41号)文件的有关待遇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1、湘办发〔2015〕41号文件明确了任职年限的计算:从企业、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任职年限。新进公务员转正定级的相关规定:大专毕业的新进公务员转正定级为科员。对照上述条件,贺恩清任科员级的任职年限计算应从2001年开始而非进行公务员队伍的2009年开始,到2015年,任科员级的年限已达到晋升副科级年限的12年。 2、在2015年绥宁县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过程中,有从企业、事业单位调机关但公务员身份没有达到10年的工作人员享受了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待遇。 根据上述两点,请有关部门及领导给予答复:贺恩清同志是否可以享受绥宁县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有关待遇,如不能享受,请给予明确理由,以便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进行咨询。
咨询人:贺恩清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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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绥宁县 | 处理时间: | 2016-12-1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人社局回复:贺恩清同志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并当面对你进行了答复,你本人也表示满意。如你仍有其他问题,可到我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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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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