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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江南雨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16-12-2
来信主题: 关于购二手房上户问题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我购买的一套二手房的房产证上的地址为“宝庆中路A号3栋4-401”,但是原户主在登记户藉时的地址却为:““宝庆中路A号1栋4-401”,实际所在住房的牌号也是3栋4-401。请问象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按房产证上的住址办理户口而不按原房主的地址登记。谢谢!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6-12-0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请你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户口本、房产证,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派出所经调查,如属实,会按实际情况登记户籍地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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