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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失业人员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6-11-18
来信主题: 如何办理失业证?
来信内容:       我是双清区属地的原国有企业的子女非职工,一直靠打零工维生,现在失业蛮久时间了,听说如果持有失业证容易找工作一些。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到哪些部门才能办理失业证?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6-11-22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一、双清区行政区域内在法定劳动年级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区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从各类高校毕业、肄业的,须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肄业证);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或有关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冲裁书),未改制企业的提供单位开具的下岗证明原件;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4、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证明;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须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等相关证明;

   7、进城务工人员,须提出供常住地居民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商营业执照)。

二、符合条件的办证人员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相片、所在社区提供的未实现就业的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原已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湖南省就业与失业登记证》须提供证件原件,及以上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件印,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办理。残疾人到(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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