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军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6-11-18 | |||||||
来信主题: | 如何变更岗位设置从工勤岗位转专业技术岗位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 领导 您好 本人工作于一乡镇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单位也同意我从工勤岗位转专业技术岗位,可是单位岗位都没有空缺,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16]7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岗位设置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需要可变更岗位设置。”我现符合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条件,我从工勤岗位5级转入专技初级岗位应该如何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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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6-11-2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您所提到的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是指单位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的重新岗位设置,而不是针对某人的变更岗位。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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