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义薄云天钟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6-11-6 | |||||||
来信主题: | 在外务工人员,工作单位已经交纳5险一金,家里农村医疗险还需要再交吗 | |||||||||||
来信内容: | 社保局的领导, 您好! 我是系邵阳县五峰铺镇白田村村民。自从2005.10.10本人即在东莞信柏塑胶有限公司入职,公司根据当地社保局与法律法规要求,于2006.02月开始每月按时给我交纳五险。自从2011年开始,老家开始实行农村医保全覆盖。想请问下,我们年轻人在外都已经交纳过了五险,并提供交纳五险所在地社保局的缴费清单,家里还有必要再交纳农村医保吗? 另外,外市(地)女性嫁到邵阳,户口尚未迁到邵阳,农村医保这边可以交吗?交后有效吗? 最后,今年农村医保又涨到150一个人,是否事实? 谢谢!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6-11-0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1、关于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问题。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29号)等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均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对于户籍仍在我市的外出务工人员,其所在务工单位已组织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凭有关参保证明不再在户籍地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2、关于婚迁户参保缴费问题。外地女性嫁到邵阳,需办理好户口迁入手续后方可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医保。当年新迁入人员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可在60天内补办参保手续,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如在下年度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好户口迁入手续并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保的,只需交纳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下年度医保待遇。 3、关于2017年参保缴费标准问题。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低于57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补助、个人缴费和部门资助,筹资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医疗消费需求等情况来调整的。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补助。 如对以上答复仍有疑问,可致电邵阳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0739-5026152或邵阳县医保局0739-6832911详细咨询,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邵阳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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