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落叶归根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6-10-27 | |||||||
来信主题: | 关于咨询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事宜 | |||||||||||
来信内容: | 因购买大祥区商品房,户口从农村迁入,原已办理农村基本养老,户口落户到大祥区后,怎么办理城镇基本养老,是否需要补缴相应的费用,费用多少?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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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6-11-01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暂停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建补缴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96号)文件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已经明确《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号)失效,从2016年4月1日起,暂停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建补缴。 现您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两张近期1寸照片前往大祥区民族二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办公区一楼大厅或大祥区社保所按个人身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但不能补建补缴历年的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695,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比例为20%,按照最低缴费基数2016年缴费金额为64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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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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