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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lxw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6-10-25
来信主题: 退休人员土葬后,家属能领到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来信内容:

你好,

 

  请问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土葬后,家属能领到丧葬费和抚恤金吗,退休人员是原来邵阳短皮桥煤矿的,家是邵东县黑田铺乡大塘村10组的,退休后住在家里农村。

 

退休人员的妻子年满60,务农,依靠退休人员生活,请问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土葬后,退休人员的妻子以后每月能领到抚恤金吗?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6-10-26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40号)和《关于修改湘人社发〔2013〕40号文件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11号)文件的规定,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无论是火葬还是土葬,其遗属均可以领取4个月的丧葬补助金和最多不超过20个月的抚恤金(均以职工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标准),由企业养老保险部门一次性支付给遗属。因此,如果退休人员是2011年7月1日后过世的,即使土葬,其遗属也可按照政策领取上述待遇。

此复。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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