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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金子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6-10-13
来信主题: 硕士事业单位试用期和转正定级问题
来信内容:

 

市长您好!

       向您 咨询下,硕士研究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国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是否可以设置试用期?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时工资是如何认定的?定级标准是什么?相关文件依据能否公开?硕士学历的食品类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该如何操作?是否可以直接评定?谢谢解答!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6-10-1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你好!试用期是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的,一般分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认定根据湘政办发[2015]79号文件,试用期工资1580元,转正后按岗位设置执行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11级1820元。食品类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定根据湘人发[2001]55号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就读研究生之前参加工作的可以减少1年)可以直接认定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系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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