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123cc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6-9-23 | |||||||
来信主题: | 请问原邵阳市洗衣机工伤六级伤残,最近被社保局追缴补偿个人养老保险金,请查询,解释。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是邵阳市原洗衣机下岗职工的家属,本人父亲以及原邵阳市洗衣机厂的2位职工,都是六级伤残职工,当年下岗改制分流的时候,本人父亲和另外两位六级伤残的职工,都未拿下岗补偿金,当时跟厂里协商的结果,不拿补偿金,由单位负责一次性缴纳个人和单位的职工养老保险,未退休之前享受领取部分退休金待遇,退休之后领取邵阳市正常职工社保退休金待遇, 但是,最近社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打电话来,叫我父亲及厂里另外2个六级伤残的职工去社保局补缴纳个人部分的的社保,说社保局没收到原邵阳市洗衣机厂缴纳的个人社保,我父亲都领部分退休金好几年了,下岗分流也已经过去十多年,社保局的一句没查到之前缴费记录,叫3个近六十岁的伤残职工到处跑风吹日晒劳动局查,跑社保局问,您们是领导不该对此事负责吗? 我想问: 第一:当年我父亲没有拿补偿金,是厂里改制的协议说由厂里面一次性缴纳完成,如果当时没缴纳,为什么当时厂还在的时候不说? 第二:现在劳动局说没查到单位缴纳的个人缴纳记录,为什么我父亲和另外2个叔叔可以领这么多年的养老保险? 第三:现在厂都不在了,我父亲跟另外2个职工如何去证明已缴纳这个事情? 第四:凭什么你们社保局一句话没查到单位缴纳,就叫我父亲个人去补缴,您们为何不去找十几年前的单位相关负责人缴纳?我们是纳税人,社保是为人民服务的,为什么纳税人要为你们的失职而承担后果。
请相关领导解决,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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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6-09-28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现就你反映的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邵阳市洗衣机厂于2003年9月改制,该单位3名工伤人员改制后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已经缴纳,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这是政府的改制政策,其中1人已经缴费,另2人尚未缴费。 我处自改制以来一直在对改制企业各类人员缴费进行宣传, 2009、2011年和2016年,我处又结合新出台养老保险政策到原企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进行宣传,并在媒体刊登了有关政策。 如需进一步了解该单位改制时的政策,请到市企业改制办公室进行咨询。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2016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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