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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Hey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16-6-29
来信主题: 户口迁入
来信内容: 您好!我是2006年因中专招生将户口从隆回县滩头镇转入武汉.2009年毕业至今因没有购房无法在武汉落户,已登记结婚,现身份证过期,无法补办,被要求迁回原户籍,请问我还能迁回原户籍吗?需要哪些手续?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6-06-30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根据你自己所述情况,建议你迁入你妻子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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