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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相信自己 受理部门: 公安局 来信时间: 2016-6-7
来信主题: 我这个情况户口是否能迁回原籍?
来信内容:

尊敬领导同志你好!
    我原来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邵阳县人,2002年中技毕业,我踏出校门后,背了个包,身上带了800块钱就直奔广东,一直在外打工,经过几年打拼,2011年在朋友的推荐下,到邵阳市买了房,当时我听说买房可以迁户口,我就努力跑腿走流程,把户口迁到了邵阳市大祥区,我当时非常高兴,从农民变成了市民,可以在市里生活了。过了两年,我发现我无法融入市区,在市区找不到适合我的工作,我无法过上真正的市民生活,只能再外出打工,孩子只能跟农村的爷爷奶奶过,我就想把我的户口迁回邵阳县原籍。后来经过了解,我的情况很难再迁回。但是最近我在网上发现湖南省人民政府和邵阳市人民政府都出了新文件:《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说凭户口身份证件就能迁回原籍,我想问的是文件上所说的是否真的生效了?我这个情况是否能迁回原籍?迁回流程是怎样的?最后谢谢领导同志为我解答!

附:《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后符合城镇落户条件将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要求返回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其户口身份证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附:
《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5)《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6〕12号)实施后符合城镇落户条件将户口由农村迁往城镇,要求返回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凭其户口身份证件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所在地。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6-06-08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根据你自己的陈述,你不符合第23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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