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市长信箱 >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来信人: 李先生 受理部门: 市长信箱 来信时间: 2016-5-3
来信主题: 洞口县用电真的是分段收费了吗?
来信内容:  

我是洞口县罗溪乡村民。我们这边管电的人说国家有文件规定每个电表每月只有200度按照0.6/度收费,超过100度的收0.65/度,再超过100度的按照0.9/度收费。请问这是否是真的?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洞口县 处理时间: 2016-05-1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李先生:

你咨询的是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5958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电每月200度以内为第一档电量,电价0.6/度;春秋季200——350度、冬夏季200——450度为第二档电量,电价0.65/度;春秋季350度以上、冬夏季450度以上为第三档电量,电价0.9/度。我县居民生活电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网洞口县供电公司

2016511

来信人评价:
    查询码:
(注:所有提交的查询码将不在前台页面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