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李先生 | 受理部门: | 市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6-5-3 | |||||||
来信主题: | 洞口县用电真的是分段收费了吗? | |||||||||||
来信内容: |
我是洞口县罗溪乡村民。我们这边管电的人说国家有文件规定每个电表每月只有200度按照0.6元/度收费,超过100度的收0.65元/度,再超过100度的按照0.9元/度收费。请问这是否是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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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洞口县 | 处理时间: | 2016-05-11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李先生: 你咨询的是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23号)、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5〕958号)文件规定:居民生活用电每月200度以内为第一档电量,电价0.6元/度;春秋季200——350度、冬夏季200——450度为第二档电量,电价0.65元/度;春秋季350度以上、冬夏季450度以上为第三档电量,电价0.9元/度。我县居民生活电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国网洞口县供电公司 2016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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