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liulingjin | 受理部门: | 市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6-4-7 | |||||||
来信主题: | 村里有什么国家补贴没人知道,村干部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 |||||||||||
来信内容: | 我是在湖南邵阳隆回县高坪镇梅花山村的,现在国家对贫山村有许多的优待政策,为什么我们农民啥都不知道,而村干部富得流油,问又问不到,我想问下领导要怎么才了解我们村上面有下来有什么补助,而不被村干部给吃了。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隆回县领导信箱 | 处理时间: | 2016-04-1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刘良金同志: 您于2016年4月7日在市长信箱的公众问答中留言:我是在湖南邵阳隆回县高坪镇梅花山村的,现在国家对贫山村有许多的优待政策,为什么我们农民啥都不知道,而村干部富的流油,问又问不到,我想问下领导要怎么才了解我们村上面有下来有什么补助,而不被村干部给吃了。经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梅花山村位于高平镇政府驻地西北12公里处,属边远山区,共14个村民小组,531户,人口1900余人,有水田1078亩,旱土268,林地5780亩,主产稻谷、红薯等,村民经济来源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无村集体经济收入。 国家对促进贫困农村发展实行的优惠政策和保障贫困人员基本生活的补助项目在高平镇目前主要有低保、种粮直补、双季稻补助、危房改造。这几个项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低保工作:一是明确政策精神,确保程序到位。52个村(居)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隆回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和农村低保新增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低保工作的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查审核程序到位、责任明确。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镇驻村干部要担负起在低保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公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各村支两委成员要与镇签订承诺书,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1-3户、4-5户、6户以上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以及被媒体曝光1次和2次以上的,分别给予驻村干部诫勉谈话、党内或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干部备案不落实、上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操作,给予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停职、免职或依法罢免等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真正做到履责必须尽责,失责必须追责。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镇、村干部要对申请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对2015年年审通过的低保对象进行再一次核实,做到该清退的彻底清退。四是严格动态管理。52个村(居)和驻村干部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三种类别分别管理。按一年、每半年、每季度分别对三类对象的劳动就业、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及时报请镇民政办停发低保金。五是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规范填写审批表格。52个村(居)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审批表格要填写仔细、清楚,并由驻村干部负责签字汇总上报。 2、种粮直补和双季稻补助工作:2015年高平镇人民政府根据《隆回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已对辖区内占(征)用耕地建房、养殖、造林和转变为农业设施用地及非农用地等项目建设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和连续耕地抛荒2年以上(含2年)的进行了专项清理。此项工作由村支两委和驻村干部逐户上门摸底调查、登记造册予以公示。2015年高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对高平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合作社及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统计造册,两项工作都已于2015年11月10日前上报了县农业局及相关单位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县农村商业银行“一卡通”发放到户。 3、危房改造工作:(一)准备动员,明确任务阶段(7月上旬)。(1)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具体布置危房改造任务。(2)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3)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它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7月中旬)。(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根据民政部门和各村组调查核实的底子,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乡镇审查,审核报县审批。(2)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和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3)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按具体情况分解落实到各村。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11月上旬)。(1)镇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责任书。(2)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3)协助指导灾民恢复重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4)落实恢复重建资金;(5)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11月上旬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11月底)。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根据调查情况,现做如下答复: 1、高平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实施都及时进行了公示,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群众的监督。梅花山村村支两委对村级事务的管理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进行,不断增强民主,做到了公开、透明。 2、高平镇人民政府、梅花山村委会在依法行政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如对本处理意见不服,您可以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书即为该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高平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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