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周懂 | 受理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来信时间: | 2019-10-18 | |||||||
来信主题: | 贤德苑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问题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贤德苑住房建设用地是市政府为了改善教师职工审批的住房用地,由全体教师职工集资或以(团购)名义,以每平2786元的价格由湖南新宇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当时以住宅名义建设,之后在2019年1月7日湖南新宇房地产公司私自改变建设土地使用性质,(住房用地改商业用地)并要求我们每户多交6.1——7.4万的房屋建设用钱(交钱是由筹委会提出的),理由说是规划局上涨了土地出让金,其实这次多交的钱就是用于商业建设用地的投资,但商业收入又归新宇所得。这严重违反了教职工的意愿,请问1.这种情况我们是否有权拒交这笔钱,2,筹委会或新宇是否存在欺骗行为,能否对其的行为展开调查,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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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处理时间: | 2019-10-25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关于贤德苑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问题的答复
周石隆: 你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贤德苑土地使用性质变更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9月3日,湖南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位于双清区文德路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3871㎡,成交价款2635万元,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住宅用地允许配比一定的商业面积。2019年1月17,新宇公司申请配比商业面积,该宗配比商业补交土地出让金149.81万元。 该宗地是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属房地产开发项目。你提出的购房户是否补交钱及开发商是否存在欺骗行为,属于你和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纠纷,你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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