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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木林森 受理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信时间: 2019-9-17
来信主题: 有房产证无国土证何时能解决?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父亲于1993年9月17号在邵阳市住宅建设开发公司购买一套63平方的住房,地址是邵阳市田家湾4栋,住房于1993年建成,一直没国土证,因小孩读书问题,需转户,住宅公司的工作人员陪同10多户去邵阳市不动产中心的历史遗留科说明情况,我们这几栋找不到国土总证和相关资料,多次去国土资源局档案科工作人员回复没有总证和相关资料,我们如何办?我们老百姓买的房,权益该如何保障?大多数都是老人家多次于国土局和不动产中心来回跑,望领导理解老百姓的难处。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9-09-25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关于“有房产证无国土证怎么解决”的

答  复

易斌:

你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已办理房产证,因国土总证一直没办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和交易转移”的咨询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已安排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与信访人见面、询问,并查询相关档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物权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国土资源部门应查核土地管理资料。对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依法受理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历史原因导致权属来源材料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应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予以认定。对于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的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等不动产,可以在补缴土地出价款后,按出让土地性质办理不动产登记。请您根据法律法规完善国土管理档案资料后进行不动产权登记。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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