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尊敬市委领导:
你们好,我是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的一名普通教师!现有一情况想咨询一下领导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和文件!事情详细情况如下:
我于2017年12月参加邵阳市教师中级职称的评比,并于2018年年初通过评比被评为中级教师职称!同年12月我单位有三位领导参加高级职称的评定,也与2018年初通过评比被评为高级教师职称!市教育局于2018年10月正式下文认定中级职称的结果,于2018年11月正式下文认定高级职称的结果!然而我们单位三位评高级职称的领导在邵阳市正式下文出来之前就到人社局申请于2018年元月就提前执行领取高级职称的工资,我们评中级的普通教师就按教育局下文的10月开始领取中级职称的工资!
同样是评定职称,时间也相差不远,为何领导的高级职称工资可以申请提前执行,而我们普通老百姓就得按教育局下文的时间执行???对于政策我们老百姓也不懂,咨询园内管政工的领导,园领导不但不给我们耐心回复,还态度恶劣的说是人社局批准的,她们的钱就是这么算的,让我们自己去人社局看文件!群众多问几句,领导就说我们领导做什么事情,不需要跟你们群众汇报!据我所知,除了我们邵阳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的三位评高级职称的领导是高级职称工资提前执行,其余单位包括市教育局都是按照教育局正式下文的时间执行领取高级职称工资!
是否国家有规定说领导的工资可以比一线群众先申请,或者说领导和群众是可以区别对待的!如果说国家真的有这种明文规定,那我们老百姓无话可说,如果没有这种规定,那么在此我想请领导给我们老百姓做主,给我们这些工作在一线的群众一个合理的回复,让我们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好好工作,为好好培育国家的下一代而努力,谢谢各位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