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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红色求助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9-1-4
来信主题: 请问邵阳市人社局,参公单位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如何进行参公登记?
来信内容: 请问邵阳市人社局,参公单位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如何进行参公登记?首先请问2018年末此次邵阳市进行参公单位登记摸底的人员应具备什么条件?第二、参公单位由人事主管部门进行统招的大学毕业生、且是管理人员干部身份是否是此次登记范围?第三、参公单位的执行工人工资标准的工人身份人员条件是否能够进行参公登记(包含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人)?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9-01-09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你反映的信访函件已收悉。

现将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对于参公单位登记摸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社厅关于湖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的意见》湘人发﹝2008﹞102号文件执行。

2、你所指的若是省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之前由人事主管部门进行统招的大学生,且是管理干部身份的人员,可进行登记;若是省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之后经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进行登记。其余按事业单位考录进入的事业身份人员不予登记。

3、根据中组部等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工人身份人员聘用到干部岗位上任职。目前仍在聘期内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中,达到调任规定职务层次要求的人员经考核合格予以登记,其余人员经考试并考核合格后也可以登记。但是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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