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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张英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8-8-3
来信主题: 特殊门诊要如何办理
来信内容:

瘫等病,费4000厅特诊窗口,每次都是补充资料。昨天才发了特殊门珍通知书182093号。我是一个不能行走的瘫痪人,又如何能从长沙到邵阳呢?我看病己办了異地安置,指定了三个三甲医院看病,捡查化验诊断资料应可共享。特请求根据医院诊断审批;如有可能,也欢迎到长沙现场调查

建议:公布特殊门诊条件,需要的资料名称,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路。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8-08-14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您反映的关于“特殊门诊如何办理”的问题,我处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血压病属于邵阳市职工医保特殊门诊范围。标准如下:

11、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

有高血压病史,并有下列一项者。

1、心脏并发症须有两项;

①近期半年内心衰并心功能Ⅲ级及以上的病史资料依据;

②现场体检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有明显左心室大;

2、脑并发症(外伤性脑出血及腔隙性脑梗塞不属于)须有两项:

①有脑出血、脑血栓形成等病史资料;

②三年内脑出血或脑血栓形成等的CT结果证明。

3、肾脏并发症须有二项:

①进入肾功能不全的病史资料;

②现场体检SCR(肌酐)>177umol/L

二、办理特门流程

1、申请人将特殊门诊规定的申报材料交市人社局第三办公区一楼办事大厅医保12号窗口初审:

1)参保职工《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2)参保职工《邵阳市城镇职工医疗手册》;

3)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4)申请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资料的定点医疗机构病案室或医务科或医保办盖章确认);

5)申报病种及其并发症的近期检(化)验结果、诊断证明的原件(需医院盖章)。

注:申报的病史资料、检(化)验结果、诊断证明都用于存档,不再返回,如患者需要请自留复印件。

2、医保处在每季度组织初审合格的特门患者到定点医院现场体检,体检后由市特殊门诊专家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内组织评审鉴定。

3、鉴定结果合格的由定点医院或者协议药店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医保科通知申请人。

三、申报特门人员必须参加现场体检(因瘫痪或其他身体原因而不能到场参加体检的人员可以由家人提供体检当月的影像资料和诊断证明),体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

如有疑问请向特殊门诊科咨询(咨询电话0739-5082911)。欢迎您对我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邵阳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

                                      2018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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