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小游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8-7-18 | |||||||
来信主题: | 关于退休办理咨询 |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姐原来是林化厂退休职工,厂里2003年改制,厂里买了五年社保。我姐在浙江打工五年,浙江企业帮买了五年社保!今年我姐已满50.想办理退休是否可以?是否还要再自己续交5年。浙江那边的社保是否要转回邵阳?具体怎么操作、要什么手续?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8-07-2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小游同志: 你好!你所反映的关于你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问题我处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参保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属行政审批,具体政策请向邵阳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咨询。 二、你姐在浙江省社保机构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转移至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在浙江省社保机构开具一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缴费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处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登记,之后由我处与对方社保机构联系办理,办理完毕后将会电话通知于本人。
养老保险科联系方式:0739-5026050 转移窗口联系方式:0739-2292721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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