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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零下一度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8-5-31
来信主题: 医保与社保问题
来信内容:

你好

请问一下,我母亲58岁,父亲66岁,医保交费是否有年龄限制,是否需要再继续交

另外我母亲社保到今年为止是第8年缴费,等到了60岁退休年龄之后还需要继续缴费呈?还是要交满15年?如果到退休年龄之后不需要缴费的话,可以领养老金吗,或者我是否可以补缴15年费用,养老金的费用会多一点? 请建议补缴还是不补缴

我本人在外地工作,在外地工作单位有买医保与社保,老家的医保与社保是否还要继续缴费?如不需要缴费,关于之前缴的医保与社保费用是否可以申请退回


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8-06-07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湘人社发[2014]8号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要作的通知》中对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200311日发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且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包括不足实际缴费年限),以各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一次性补缴或参照在职人员缴费标准继续续费至最低年限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信访者13714406420,你父母是否满足以上条件,如没达到,请按以上要求补足。至如你以前缴纳的医保如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能退回。

                                                                 邵阳市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处征缴稽查科.         现就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退休条件。目前女职工正常的退休条件是年龄满55周岁,缴费满15年(含视同),两条件没有同时满足的不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如果到了正常的退休年龄,还没有缴足15年的,可以续缴养老保险,直至缴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

二、目前有关补缴的新政策。2017年底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3号)。文件指出,具有我省户籍的在城镇就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1.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前中断缴纳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以办理补缴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为历年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补缴。

2、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本人参保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时间。过去被判刑或者劳教的,服刑或者劳教期间不予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20161231日以前已参保并已达到退休年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

4201171日以前已参保,201711日之后达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往后延缴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5、个人身份补缴2016年12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三、关于异地转移。您在外地工作单位有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那么在外地缴费的同一时间段就不要在老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异地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合并的,如果转移合并时有重复缴费,重复缴费部分在转移目的地可以办理退费。

四、根据电话回访,您与您母亲在家乡只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情况请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部门。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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