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千帝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8-5-16 | |||||||
来信主题: | 关于新生儿购买医保,需要打证明的问题 | |||||||||||
来信内容: | 最近二宝落地,想给她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查了只需要带父母的医保卡去办理就可以了。但是办理中被告知如果医保不是在本县购买,需要到单位或者医保站打证明。我是邵阳市购买的单位医保,我老婆是邵东的单位医保,医保不是联网的吗。提供了医保卡,难道不能证明我们已买医保吗。还有如果父亲不在本省,这个医保难道就不能购买了吗?这不是给办事群众设置办理门槛吗!就和到公安局打证明证明自己是自己一样。希望能够解答这个证明的意义在哪里。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8-05-1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29号)规定,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或城镇职工医保,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可在出生28天(含28天)内办好户籍手续后参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8天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您宝宝符合上述条件,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您和您妻子分别在邵阳市和邵东县参加的“单位医保”应为城镇职工医保,由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待遇享受、信息管理等均不相同,宝宝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无法通过职工医保卡获取您和您妻子参加职工医保相关信息,因此跨区域跨险种参保须提供相关证明。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 2018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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