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卡斯特罗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8-5-14 | |||||||
来信主题: | 军转安置后职务调整规定 | |||||||||||
来信内容: | 我是一名军转干部,安置后单位一直没给明确职务,冠以营职(连职)军转干部。 这符合规定吗?有没有规定在新单位报到后多长时间应该明确职务(非领导职务)?在我国公务员体制内有没有营职(连职)军转干部的职务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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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8-05-2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已电话回复。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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