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567个8 | 受理部门: | 市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2018-4-9 | |||||||
来信主题: | 城步县茅坪镇长乐村谭家冲村饮用水卫生安全 | |||||||||||
来信内容: | 敬爱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长乐村谭家冲村村民,我们村住在山脚之下,但是山上开了牛场,养猪场,并没有做好完善的净化排污措施,日积月累,污水渗透,直接汇入我村水源,尤其下雨,更是污浊不堪,经过卫生部门检测,氨氮严重超标,但是经过村民,镇政府与县相关部门多次交涉,至今仍然未解决问题,时间长久,村民身体健康必定有所影响,尤其村里老人小孩居多。 饮水问题大于天,希望相关领导尽快查清原因,解决问题,在此代表谭家冲村全体村民表示感谢,与此同时,我也希望这是我们这些出门在外年轻人对于村里饮水问题的最后一封信,谢谢!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城步县 | 处理时间: | 2018-04-16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信件收悉后,城步县委、县政府及茅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派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多次实地察看,并采样监测发现氨氮超标。2018年4月11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组织环保、畜牧、水利相关负责同志及茅坪镇、土桥农场管理区负责人、茅坪镇畜牧站、长乐村村支两委和长乐村村民代表到饮用水源头现场办公,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为土桥农场管理区,实地察看后,即时召开协调会议,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饮用水源头两家养殖场不得扩大规模,没有生产的,不能继续生产,已生产的逐步减少养殖规模,并且按县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限期整改到位,防止继续污染水源。如果企业不按该要求执行,将采取强制措施关闭两家养殖场。整改期间由相关职能部门及长乐村群众代表监督; 2、为降低水源氨氮超标,采取应急措施,由县水利局负责水源设备,净化水质,要求在20天内完成; 3、设备安装期间,采取过渡措施,长乐村村民生活用水费用按每户2元每天的标准,由两家企业各出资3000元,共计6000元,于2018年4月11日晚交付茅坪镇长乐村村委会。由该村从4月12日起,取清洁水运送到户。 4、两家养殖企业环保设施整改完成后,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继续养殖。如整改后水质仍不能达到国家标准,则依法对上述两家养殖企业进行关停,以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力度,全面加强对污染源的管控,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理念,扎实做好新时代环境保护工作,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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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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