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在他乡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8-3-25 | |||||||
来信主题: | 部队改制后安置政策咨询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提到公安边防部队改制,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本人洞口县人,2005年6月从地方大学毕业后被公安边防部队招收入伍并提干,现本人在二类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已满十年,请问我我这种情况以后还能否按军改期间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的政策选择在邵阳市区的公安机关安置?谢谢!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8-03-29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干部安置的文件,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具体安置单位待省文件或会议明确。
邵阳市军转办 2018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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