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JayChen | 受理部门: | 市长信箱 | 来信时间: | Feb 23, 2018 | |||||||
来信主题: | 儿童打预防脑膜炎、肺炎疫苗无医院收据 | |||||||||||
来信内容: | 工作人员: 你们好,我小孩现在3个月大,今天去李西桥镇医院接种疫苗,其中肺炎和脑膜炎这两种疫苗是要单独收费的,两种疫苗一起每次收110元人民币,1个月打一次,需要打3次,共收费330元人民币,但是,医院没有开出相关疫苗收据发票。请问,如果疫苗出现问题,发生医疗事故,后果谁来承担?请问,这种打疫苗没有发票收据的现象正常吗?如果有问题,你们又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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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绥宁县 | 处理时间: | 2018-03-02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绥宁县卫计局答复:您好!您反映的李熙桥镇医院存在儿童打预防脑膜炎肺炎疫苗无医院收据事项,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1.李熙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室当时因预防接种的儿童较多,故未能及时为您开具收据发票,请您及时到医院索取。所有的疫苗接种信息都登记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上,家长可自行查看。医院没有及时开具收据发票之事,我局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今后如再发生类似事情,我局将对当事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如果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接种异常反应,属一类疫苗的由国家负责补偿,属二类疫苗的由生产厂家负责补偿。 感谢您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与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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