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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基层工作人员 受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信时间: 2018-2-5
来信主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问题
来信内容:

尊敬的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我是武冈市水利局下属一个副科级二级机构副职(主持工作),2007年12月任副股级,2009年2月任正股级,同年11月30日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2014年10月29日取得工程师职称。因2012年国家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是混岗的,我既在管理岗位又在专技岗位,规范后按省、邵阳市政府文件关于“原则上不能在两类岗位兼职”的精神,被聘用在专技十一级岗位上,2014年底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晋升到专技十级,2018年1月再次晋升到专技九级。现在市委组织部正在考察中青年干部,工作人员在审核档案时提出专技九级是否符合转岗到八级职员管理岗位条件,因本人不熟悉人社部门相关政策,所以只有上网搜索,发现江西、广西、重庆、河南等省区市都制订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就连我们的兄弟市永州市都早在2013年制订出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这样才能便于基层组织和人社部门操作,所有没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才能灵活选择人才,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岗位之间可以转岗聘用,但该文件规定太笼统,基层组织和人社部门无法操作。我想咨询的问题就是:在专技十级岗位已满三年,现在专技九级岗位上,是否符合转岗任八级职员的条件,省人社厅和邵阳市人社局是否制订出了相似办法或其他指导解释文件,要是有能否给我邮箱里发一份。按《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管理办法》规定:“八级管理职员: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现聘在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

急盼答复!谢谢!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时间: 2018-02-11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已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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