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邵阳海英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8-1-10 | |||||||
来信主题: | 1、关于社保交纳,2、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 |||||||||||
来信内容: | 1、我是邵阳人,今年53岁,一直在深圳打工,2014年2月,我年满50岁被公司辞退,工作期间,公司帮我交纳了69个月的社保,现在我想把社保转回邵阳,请问还需要交纳多少钱才可以领取养老金?社保交满后我什么时候开始可以领取养老金? 2、我是邵阳人,在深圳邦基线路有限公司连续工作7年,在深圳交纳了69个月的社保,2014年2月我已经年满5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将我辞退,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偿,如果可以,补偿金额会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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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8-01-1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你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1. 你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邵阳户籍所在地后,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80个月(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缴费金额每年按湖南省缴费基数计算。 2. 申请补偿的问题,请向原公司参保的社保机构咨询。 如有疑问,请拨打0739-2350710进行咨询。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个人账户科 2018-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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