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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来信人: 冷暖自知 受理部门: 市长信箱 来信时间: 2017-12-27
来信主题: 敢问洞口县司法局毓兰镇司法所,如此调解是否太任性???
来信内容:

(文中的我为 我的父亲)我叫王贵平,男,55岁,是洞口县毓兰镇山阳村十五组村民,55年来我都在本分持家培养儿女,如今儿女成才、孙儿绕膝,本该安享晚年幸福生活的我却遭遇不公,而毓兰镇司法所在介入事情的处理时,不深入全面调查真相、不辨明是非胡乱调解,恳请上级政府部门调查真相依法依规处理,还我清白公道!我对自己的所有言论负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事发经过:2017年3月3日(农历二月初六),我家屋前屋后的空地需要做混凝土硬化处理,请了师傅到家里进行施工。下午三点多,住我屋后的王征安突然冲到施工现场,扬言我占了他家的地方,并用铁铲撬掉模板,我上前阻止王征安就动手打我并将我按在旁边的三轮车身上,致我腰部扭伤。施工师傅担心出事上前拉架,王征安开口破骂师傅们后,又拿起地上的模板砸向站在马路上的我,所幸我及时避开,王征安见状又冲到马路上与我扭打,他先将我摁倒在地上拳打脚踢,出于求生的本能我在一番挣扎后翻身将他摁在下面,围观的师傅和邻居担心事情恶化纷纷上来劝架,我不想事态扩大放开了他。但王征安丝毫没有收手的意思,冲到我家中打砸桌椅,并不顾众人劝阻冲上二楼我儿子的婚房闹事,将房间地面的砂石洒在婚床的床单上,并躺在床上撒泼放死(我儿子2016年10月结婚,婚床及床上用品为当时购置,婚后因儿子儿媳在外地工作基本上没有使用,都为全新的)。在师傅们劝阻下,王征安冲下楼,捡起地上的砖头朝我砸来,砖头砸我手上。之后我们又扭打到一起,扭打过程中我将他压在身下,这时他婆娘胡艳群也冲出来帮忙,用手掐抓我的脸部,造成我眼、鼻、耳、额头、手多处软组织损伤。在众人的劝阻下,王征安夫妻才肯最后收手。事后我本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息事宁人了事。谁知几天过后,王征安声称自己受伤在洞口中医院住了几天院,花了几千医药费,要我赔偿,我拒绝了,随后去了外地女儿家中照看孙子。6月份我回毓兰后,王征安找到山阳村村长组织调解要我赔钱,我拒绝赔钱。之后,王征安家族的人多次在村里散播诸如“我家有当大官的,不赔钱要搞死你”、“学整某某村民的样子,让你坐监子去”之类的言论。11月7日王征安在外打工的大儿子王宽进发信息威胁我“不给钱,到时候别怪我心狠手辣”、“你跑是跑不掉的”。

现在请欣赏洞口县司法局毓兰镇司法所的“倾情”调解秀。1226日,在毓兰镇司法所所长邓集根的组织下,双方再次调解(之前有一次通知双方调解,我在司法所等了一个上午,王征安家没来人,司法所就单方做我的工作,现在想想,真是满满的套路),调解缺乏事实基础、调解员先入为主,调解完全走过场,雷人雷语不断也耐人寻味、调解结果颠覆三观!以下所述属实,有录音为证。

王征安以我侵占他家土地为由,到我家挑衅并先动手打我,调解前司法所到村里了解询问了二十几年前我和王征安与其他村民置换菜地作为两家出入道路的部分情况,时隔多年有的当事人年事已高记忆模糊,该部分事实很难查清,司法所不现场挖看地基仅凭个别人模糊回忆或者实际不知情人的猜测就可以断定我占了王征安的地方?对于谁先动手打人,司法所根本没有调查,为何凭借王征安的一面之词就认定是我的过错,认为师傅是帮我家做工的,打架时他们就会帮我所以我就占了上风?更可笑的是,邓所长认为事发后王征安多次找到他,而我没有找他,所以断定是我理亏不敢找他?我长年在外地带孙,回毓兰后和爱人一起带了两个不满2岁的孙子,时间和精力根本应付不来,这个都可以成为司法所断案的根据,不愧是资深老所长!在不调查清楚事实,不分清对错责任的情况下,毓兰镇的法律顾问尹律师和邓所长一致断定“打架的两个人都受了伤,根据法律规定,花钱少的肯定要赔花钱多的”,“你到法院打官司,也是这个结果”,请问到底是法律规定还是王征安多次“找你”后你的良知已经泯灭的结果?法律的真实本意是为虎作伥还是弘扬正义?调解的过程简单粗暴,王征安先讲他的要求,轮到我发表观点时,我提了三点要求:1、王征安的医院费我拒绝赔付,原因是我没占他家地方,这点政府可以再深入调查,是他先到我家动手打我,并且多次使用模板、砖头、铁铲等凶器来砸我,我的反抗完全出于自保,甚至后来他婆娘也来帮忙,而我就一个人,我跟他的体型年纪相仿,体力上无任何优势,事后我也是满脸血、身上青一坨紫一块、还为此腰痛了几个月并被怀疑脑震荡(有病历检查报告),司法所何以认为我打赢了占了上风要赔他钱?我没过错为何要赔他钱?事发经过完全是可以找当时围观的师傅及邻居调查了解清楚,人人自危的年代,总还是会有仗义执言的人站出来的!王征安说“事发后在私人诊所治疗3天,花费48元,三天后病情加重送到洞口中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面部软组织挫伤,花了3000多元”,请问软组织挫伤是个什么病需要住院治疗?司法所的调解逻辑给了我莫大的启发,以后被打了,不管有理无理,不管病轻病重,找个关系也许没病也可以在医院住着,比比谁住的久花的钱多,反正“法律规定”花钱少的要给多的赔钱不是?2、打架几天后我家人才知道这个事情,担心我的身体要我去洞口县人民医院检查,医生的检查报告上显示我的面部、手上也有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怀疑脑震荡需要进一步检查确定,后来去长沙湘雅进行检查,这个过程中花费检查医药费2000多元,这个费用是王征安主动闹事挑衅引起的应该全部由他来赔。另外,在打架中王征安跑到我家楼上,在我儿子儿媳的新床上放死撒泼,新房新床对新人具有重要的精神意义,所以我要求王征安赔偿我同价位的新床及床上用品,被他糟践的床及床上用品他可以拿走,听完我这点诉求,邓所和尹律师立马出来“主持公道”,声称“你要这样说,那这个问题就解决不了”、“你的这个要求不属于我们的权限范围,无权处理”,同一个事件,当事人两方立场不同诉求不同不足为怪,司法所的工作不应该是辨明是非、调和分歧、定纷止争吗,为何我连提出自己正当诉求的权利都没有,直接就以“无权处理”一口回绝!为了证明自己讲的是事实,3月份被王征安弄脏的新床及床单我一直没动,邓所没去现场看过,为什么单凭王征安的一面之词就肯定他闹事的房间不是我儿子的新房?后面的调解也可以印证,整个调解都是围绕如何对王征安提出的3000多元的医药费赔付进行的,对于我提出的新房闹事要给个说法,调解中无人提及。3、对于11月份,王征安儿子短信威胁我“不赔钱别怪我心狠手辣”,在调解中,司法所并没有进行严必要的劝诫及警示,反而劝我说“不赔他点钱,以后肯定还要吃亏”,以致调解失败走出调解室时王征安还气焰嚣张地当着大家的面讲“你不赔钱试试,等我两个儿子回来打死你,我也不赔钱”。等我发表完意见,司法所的人直接把王征安家人喊出调解室,接着所有的人都围着我和我爱人,都劝我们“赔他点钱消灾”,“不要计较这点小钱”,请问我赔钱的依据在哪?调解不是互谅互让,为什么只是单方面要我让步,做我们的思想工作?在我拒绝后,司法所就把王征安喊进来宣告调解失败,“这个事情我们只处理一次,以后就不要找我们了”草草收场。55年来我一直本分做人从未与他人发生争执,年初被王征安主动到家闹事打人,还恶人先告状要我赔钱,并通过言语、短信威胁,本想着通过司法所公正处理还我公道,避免“民转刑”恶化升级。调解失败的结果我有预料,但万没想到司法所不明真相、不辨是非、不讲原则、视法律如无物,枉法裁断如儿戏,如此胡乱任性调解,如何让人服气?如何指望这些人保一方平安稳定?如何调解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自己的良心?请问这是个讲法讲理还是说狠斗恶的时代?请问法律不能伸张正义,百姓该的安全要怎么保障?既然作为本该中立的调解员你们已经先入为主有了立场,为何还惺惺作态组织调解,你们的套路就是用来对付善良老实的人吗?恳请上级政府部门引起重视,体察民情,深入扎实调查真相,依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追究不负责任的个人及行为,还我一个清净、安全、美好的生活环境!

处理情况
处理单位: 洞口县 处理时间: 2018-01-02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处理结果:

我镇对“敢问洞口县司法局毓兰镇司法所,如此调解是否太任性?”一信中提到的有关情况经过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 毓兰镇山阳村民王贵平与其屋后邻居王征安因王贵平硬化空坪的用地权属问题产生纠纷。

  2. 针对此事,山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邓洪君、李松青、王祥君到场调解,因王贵平与王征安双方矛盾较深未能调解成功,矛盾双方遂申请到毓兰司法所调解。

  3. 我镇司法所对此事也是秉着公开公平的态度,经过现场查看、走访当年知情人,分别给王征安及王贵平两家做思想工作。但因双方在正式调解会上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无效。

    120171214日,毓兰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邓集根、朱大发查看矛盾现场,向王贵平及其妻儿了解情况,走访当年调换土地给予两家的当事人,当事人清楚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叙述了两家各自所调换界址;从矛盾现场回去,司法所通知双方第二天来参加调解。

  1. 1215日,王桂平及其妻子女儿来到司法所。但因王征安方未能到场只好改日再约其来参加调解;

  2. 1226日,毓兰司法所召集双方在镇政府二楼调解庭进行了调解,山阳村调解委员会主任邓洪君参加调解。因王征安住院用掉医药费3800余元,王贵平花费2100余元,司法所调解中提出王贵平赔偿王征安1600元。但王贵平提出王征安需换全新的床和床上用品,不愿向王征安付任何赔偿款。

  3. 在此过程中,我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按调解法相关程序进行,从调解开始到调解终结,均有双方当事人,村干部及人民调委会工作人员在场,并有详细的调解记录。最后因双方分歧较大,本次调解没有成功,调委会工作人员没有强行要求任何一方赔偿。

  1. “敢问洞口县司法局毓兰镇司法所,如此调解是否太任性?”一信中提到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明真相、不辨是非、不讲原则”等言语纯属恶意中伤。如王贵平及王征安两家愿意再心平气和进行再次调解,我镇将不遗余力。但双方仍坚持己见,互不相让,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毓兰镇政府

                                  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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