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米米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11-26 | |||||||
来信主题: | 失地农民保险办不了 | |||||||||||
来信内容: | 之前咨询过养老保险问题,感谢相关部门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给与回复,关于养老保险事宜多次到村,社保部门咨询,给与答复说,已经不能办理,在2016年办理养老保险时,我们听到的宣传是说,不管那一年,不管何时都可以给与办理,我们愿意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之前回复说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人员参保方式逐年缴费参保,我们之前填报的是职工保险,但一直在家务农,那我应该如何办理职工保险,需要什么程序,因为之前一直务农,并无长处,现在去找单位上班都不要,没有任何工作经验,介于以后能够老有所养,能够在晚年有一份生活保障,请给与解决为感!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11-27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共同构成。 鉴于全省职保一次性补缴补建业务已经关闭,未及时参加职保的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具有城镇户口的,仍然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到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保逐年参保缴费;不具有城镇户口的,可以参加居保。同一保障对象,不论是参加职保还是居保,都可以在参保缴费后依法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且补贴额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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