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在水一芳 | 受理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信时间: | 2017-11-8 | |||||||
来信主题: | 兴盛劳务派遣未缴纳社保的问题 | |||||||||||
来信内容: | 本人2006年至2011年期间与兴盛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在市地税局工作,五年期间有31个月的劳务保险该劳务派遣公司未为本人缴纳,但费用已被该公司扣除,请贵单位核实处理。 | |||||||||||
处理情况 | ||||||||||||
处理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理时间: | 2017-11-14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我处于2015年初就已收到该单位职工投诉,正常启动强制征缴程序。2015年1月23日,我处收到人社局机关邵人社监案移字[2015]第2号移送文书,该文书显示,兴盛劳务派遣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汪将生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规定,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将有关材料移送邵阳市公安局。我处强制征缴程序终止。其后续相关程序由邵阳市监察局与邵阳市公安局接洽,我处并不知晓。因此,你反映的情况详情请咨询邵阳市劳动监察局和邵阳市公安局。
邵阳市企业养老保险处登记稽核科 2017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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