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来信人: | 政策咨询 | 受理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来信时间: | 2025-4-23 | |||||||
来信主题: | 农村建房问题 | |||||||||||
来信内容: | 请问是事业编在编人员,户口在村里,可以在村里申请地基建房吗?如果不可以请问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 |||||||||||
处理情况 | ||||||||||||
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受理时间: | 2025-04-2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受理情况: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已受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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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处理时间: | 2025-04-23 | 信件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结果: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事业编在编人员,户口在村里,不可以在村里申请地基建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宅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户口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具有农村户籍。 2.成员身份:申请人需是本村村民,且未享受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构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3.面积限制:每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 具体到事业编在编人员的情况,虽然户口在村里,但由于其具有正式编制工作,通常不被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此外,宅基地是村集体土地,仅供本村村民使用,不允许非本村村民购买或申请。 建议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确保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感谢您对邵阳“三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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